1.仪器设备的购置,须根据计划由学校物资部门统一归口管理。
2.实验室的全部仪器设备均设专人保管,管理人员对仪器设备全权负责。
3.实验室的一切仪器设备要建帐、立卡,做到帐卡物相符。严格履行领物借用登记手续,定期清查核对。
4.仪器设备严禁私自拆卸或改装,仪器设备报废须作技术鉴定,填写“报废单”报实验室管理科进行处理。
5.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,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借用交还手续,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仪器设备,未经批准,不得用实验设备为外校学生做实验。
6.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必须有一定的操作基础,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,使用后及时记录。
7.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,查明原因追究责任,并立即上报实验室管理科,办理有关手续,严格按“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制度”中有关规定处理。
8.管理人员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,确保仪器设备安全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保证设备完好。